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五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点击:375次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五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独特的技术或人才。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产品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前三名、批量卖价最高的、质量最好、寿命最长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

2、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专利技术每年达到5件,前三年已累计达到15件(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

3、生产技术是省内同行业内独有、独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

4、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研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发成果已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5、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国家届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法人企业,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技术中心。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环保事故;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违法违规受处罚的企业不得申请“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市按照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和鲁中小企局函[2017]59号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

2、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并附证明材料。各市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正式行文连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过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荀    

电话:0531—82037277

电子信箱:zhangxun@shandong.cn

 

附件:

1、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

2、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1日

 

附件: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烟台思创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全心全意帮企业解读和享受政策扶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双评估认定、创新平台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及融资上市等其它政府荣誉及资金策划

如咨询业务,请给小编留言或致电:

电话:0535-2100186 13455561791 18053562536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悦海中心B座

网址:http://www.ytstrong.com/

(免责声明:我们所获取的信息全部来自正规公开渠道(比如政府部门网站)②我们从不对文章进行二次加③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 手机:13455561791
  • 电话:0535-2100186
  • 邮箱:ytsczx@126.com
  •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鲁商悦海中心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