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运行〔2015〕2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数量
本次申报类型为专业类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发展的重点产品和服务应符合《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
各地原则上申报1个示范基地,条件不成熟的可不申报。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
根据示范基地设置条件和评价指标,拟申请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报送材料。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有关要求见《管理办法》附件);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意见(原件);
4.示范基地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说明;
5.示范基地应急企业与产品详细情况(有关要求见附件);
6.涉及《管理办法》中“设置条件与评价指标”中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提供材料不得涉密。
(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纸质件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光盘,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统一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遴选申报对象,不盲目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把关,积极履行推荐职责。
(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区应急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自然灾害防治建设要求,强化应急特色和重大技术装备突破,突出地方政府支持,坚持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协同推进,合理定位,差异化发展。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王宇 010-68205262
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杨喆 010-68505551
科技部社会科技发展司
郑忠 010-588814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来源:(山东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烟台思创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全心全意帮企业解读和享受政策扶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双评估认定、创新平台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及融资上市等其它政府荣誉及资金策划
如咨询业务,请给小编留言或致电:
电话:0535-2100186 13455561791 18553567508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悦海中心B座
网址:http://www.ytstrong.com/
(免责声明:我们所获取的信息全部来自正规公开渠道(比如政府部门网站)②我们从不对文章进行二次加工③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