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科技、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有何不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7年版的《供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许可证贸易手册》认为:技术是制造产品、采用工艺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且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知识产权、技术情报、技能、智慧等。
《联合国技术转移行动守则(草案)》(1985年)虽然没有给技术下定义,但将技术转让定义为:转让关于制造一项产品、应用一项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但不包括只涉及货物出售或只涉及货物出租的交易。从中可知,技术是指关于制造一项产品、应用一项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
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合称,然而通常是指技术,我们通常所称的新科技(New Technology)、新兴科技(Emerging Technology)、高科技(High Technology)和中等科技(Medium Technology)等,虽然翻译为科技,实则是技术。我国台湾的学者往往将Technology翻译为“科技”。
从上述分析可知,技术与科技、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是相通的,彼此是通用的,只是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使用而已。
当然严格来讲,科技成果与技术也不能完全等同,也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讲,技术一般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未申请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如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品质管理等,以及技能和智慧等。
二、什么是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源于英文Technology Transfer。《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对技术转移给出了确切的定义。该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这一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技术被界定为“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也可理解为应用技术成果。二是转移被限定为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包括技术归属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以及技术知识的应用与推广等,不包含同一主体内所进行的价值转移,即价值实现、成果转化。这表明,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不同。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号为GB/T34670-2017)采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对技术转移的定义,并规定,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科学知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在这里,可理解为“系统知识”包含科学知识,但不能理解为技术等同于科学知识,技术转移当然包括科学知识的传播。将科学知识纳入技术转移的内容,即科学知识的传播归入技术转移,进一步丰富了技术转移的内涵。
除前述官方定义外,由我国台湾科技管理学者袁建中教授主编的《科技管理》一书提出,技术转移是一种知识流动的行为过程,如将学术机构所研究的成果转移给企业,开发成商业化的产品;或将某一产业的技术转移至另一个产业;或跨越国际,将一国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科技转移给另一国使用。其目的都是为了快速减少自行研发所需的时间与金钱,将有限资源更有效地利用,以更新的科技,发展更好的产品,以维持企业或国家的优势与竞争力。这一段话表达了以下两个核心观点:
第一个核心观点认为,技术转移是一种知识流动,而知识流动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
一是从学术机构向企业转移,这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也取决于企业对技术的需求有多强烈,越强烈则转移的驱动力越大。有的机构以“技术需求值”来评估企业对技术的需求程度。
二是跨产业或行业转移,即将一个产业或行业的技术转移到另一个产业或行业。因不同产业或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不均衡,技术往往从先进产业或行业向落后产业或行业转移。
三是跨国转移,因国与国之间技术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技术就从先进国家向落后国家转移。跨国技术转移的理论较多,如技术差距论、技术选择论、技术生命周期论、中间技术论和需求资源关系论等。
这三个“转移”都是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当然,知识流动不限于上述三个方面,包括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向产业机构转移及企业之间转移等。
第二个核心观点认为,技术转移的目的是有效利用现有技术成果。技术的生产是一次性的,即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技术生产的结果就是技术成果,也称为科技成果。技术转移的直接目的是避免重复研究而节省自行研发所需要的时间和金钱,最终目的是维持优势,提高竞争力。
由于技术等同于科技,则技术转移就是科技成果转移,科技成果转移也就是技术转移。从前述文件来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移只是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而已。在科技成果语境下,一般使用科技成果转移。在技术语境下,一般使用技术转移。
三、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关系?
既然技术与科技、科技成果是通用的,那么可以认为,技术转移、科技转移和科技成果转移,也是同一个意思,也是在不同的语境下分别使用。
有人认为,技术转移是国外的术语,国外的技术转移相当于国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即将技术转移等同于科技成果转化,只是翻译时使用的词语不同而已。也有人认为,技术转移包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指技术价值形态的转移,或者同一机构内部由研发部门向应用部门转移,也属于技术转移的范畴。
科技成果转移是指科技成果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的行为过程,即突出科技成果在主体之间的转移,而科技成果转化是指科技成果从知识形态转化为实体形态的产品或商品,或者非实体形态的服务并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突出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即通常所说的由“纸”变成“钱”的过程。很显然,科技成果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科技成果的转移是其转化的前提和基础。即科技成果转化往往是先进行科技成果转移,再对该成果进行转化。很显然,科技成果转移是手段,科技成果转化才是目的。
四、技术转移有哪些形式?
技术的转移往往不是孤立地进行,往往随着资金、资本、资源、人才、知识、信息、管理、市场等要素的转移而转移,或者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也往往伴随着资金、资本、资源、人才、知识、信息、知识产权、管理、市场等要素的转移而转移。
1 技术+资本或资金,包括直接投资、合资、并购等。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向被投资企业注入资金、资源等以取得该企业的有效控制权,包括该企业的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品牌、商业秘密权,以及在组织、管理、营销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与技巧等。虽然这些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仍属于被投资的企业,但投资者获得了被投资企业的有效控制权,进而获得了对该部分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控制权。
合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投入资本,并按照各自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或者约定分摊风险及收益,共同对合资企业进行控制与决策。典型模式是投资者以科技成果或技术作价投资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成立新的公司,或者投入到现有企业。
2 技术+知识产权,即将技术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授予他人。技术的权利转让,即技术权利的所有者将技术的所有权利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取得技术权利或实施该技术权利,并取得收益。技术授权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特定的期限和特定的形式下使用该技术。
3 技术+市场,即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迅速拓展市场,实现技术的市场价值。特许是指特许者允许被特许者使用商标或品牌的权利,并提供技术上的协助、训练及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以获取特许的报酬。特许经营往往伴随着技术转移,即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输出技术。
4 技术+人才,即通过人才流动实现技术转移。人才是技术的重要载体,人才流动必定带动技术的转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通过聘用、挂职、兼职、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流动,这些人才所掌握的技术知识必然会转移到企业。人才流动是技术转移的重要途径。
5 技术+管理,即通过管理咨询、管理输出等方式实现管理技术的转移。例如,华为公司接受IBM公司IP D技术的咨询,大大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研发能力。
6 技术+知识或信息,即通过专业展览、专业培训、专家咨询、专业会议等多种形式交流知识,实现技术转移。专业书籍的出版、专业杂志,以及各种媒体等,都是传播新知识,进而实现技术转移。
7 技术+仪器设备,即通过购买机器设备、科研仪器等硬件实现技术转移。一般来说,机器设备等生产工具、科研仪器等,都是物化了的技术,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科研仪器等能够大大提高技术水平。
8 技术+服务,即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受托方提供特定的技术服务,如维护或修理机器设备、建议作业程序、解决特定的问题,以及品质管制、服务提供的时间程序等,在服务的过程中进行了技术转移。
9 技术+工程,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即工程发包方向工程设计方、工程施工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与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分别由工程设计方进行工程设计,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由施工方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交付发包方使用。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通常包含了已获得专利授 权或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相关技术,向业主交付完整的工厂与设备、土木建筑工程、工厂和设备的建筑物、操作程序的初始训练,以及某些运转后的问题解决等,确保工厂、设施设备、土木工程、建筑物等可以启动运转。比较典型的是交钥匙工程,这其中包含了大量技术的转移和知识的传授。
10 产学研协同。产学研协同的过程,就是技术知识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的过程,即技术转移过程。这是技术转移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形式。
11 军民互转,即军用技术向民用转移,民用技术也可向军用转移。
上述各种方式都是技术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的渠道或形式,既有单纯的技术买卖,也有技术随着其他要素的转移而转移,即技术从一个主体向另一个主体转移,而转移的过程就是实现技术价值的过程。
小结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一是技术与科技、科技成果三个概念是通用的;二是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移也是通用的;三是科技成果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样重要,密切相关,经常是并列使用的,但不能等同;四是对技术转移的途径归纳了11种方式;五是对技术转移机构的概念、业务范围和类型进行了分析;六是技术转移的瓶颈障碍,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没有设立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人才管理技术转移,或者所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能力不强、运行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技术转移,进而影响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只有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七是对科技成果转化三步曲及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等文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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