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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热点问题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时间:2019-11-01 点击:412次

 

为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现创新发展,

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省将对企业研究开发实施财政补助,

目前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企业申报中遇到的热点问题

一起来看一看吧 ↓↓↓↓

 

Q

受补助企业须满足哪些条件?

A

须同时满足:一是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二是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三是2018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须较2017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8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

Q

企业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报到哪个部门?

A

企业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按照所在地区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至所在地区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Q

企业申报还需要提交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吗?

A

不需要。

Q

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是指加计额吗?如何计算享受财政补助的额度?

A

不是指加计额,是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那部分研发费用。比如,A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申报享受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为75万元,那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费用总额为75/0.75=100(万元),可以获得的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总额为100*10%=10万元;

C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为21000万元,申报享受2017年度、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分别为500万元、1000万元,那可以获得的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总额为(1000/0.75-500/2017年度的加计扣除比例)*10%。

Q

企业2018年研发投入按哪个口径填写?

A

企业2018年研发投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2018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A107012表)的“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第45行)”口径填写。

Q

我是一家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在申请表可以填母公司的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吗?

A

不可以,请准确填写申请公司的账户信息。

Q

我是一家威海市企业,我该咨询威海市哪个部门,能告知联系方式吗?

A

请联系所在区域的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见附表。

(来源: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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