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有可无?
如果中国企业有自己技术研发的专利,其他企业就不会轻易提起诉讼,即使提起诉讼,最终结果也是和解。中国的企业没有深刻而全面地意识到专利的作用,经常会在市场上吃亏。
专利诉讼的双方如果都持有专利,和解时双方可进行专利交叉许可,没有专利一方只能承担经济赔偿。
2、应更注重专利本身的价值!
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没有战略规划是难以成功的,这需要企业管理层真正认识到专利的重要性。一般来说,企业申请专利通常找专利代理人,而专利代理人的关注度仅仅是专利能不能申请成功,很容易忽视掉专利的价值。
而专利的价值,往往是通过诉讼、许可过程来体现。能在诉讼中获胜的专利才是一项好的专利。专利在申请过程中要考虑潜在的侵权者,要站在侵权者的角度撰写专利,使专利具有更强的威慑力。
3、申请专利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
目前,有人认为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越快下证越好。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专家认为企业取得专利拥有权的时间应与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企业可根据不同阶段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申请外观、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审查的特点,提早计划专利申请的类型、时间以及措施,从而保证专利授权时间。
4、外观专利不存在什么价值?
事实上,专利的类型,在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权利组合里面,都各自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比如消费类产品中,外观设计专利往往也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有部分外观设计制度的国家,可以对设计的局部进行保护,例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外观设计专利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5、专利的作用是为了垄断市场?
专利从字面上讲,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只有专利权人才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但是这种理解是错的。
首先,专利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技术进步而并非为了阻碍科技发展,当产品的专利权期满后,任何人都能够实行该专利而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技术文献都是以专利的形式存在的。
另外,严格意义来讲,专利权人也未必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他只是有权利阻止别人实施该发明而已。换句话说,专利权仅具有排他保护效果。而且,如果该专利权人的发明建立在另一项发明的基础上,若不得到在先发明的专利权人的许可,后一发明的专利权人同样没有权利实施该发明。
6、专利技术不公开,更安全?
专利的实质是以公开换取保护。要满足授权条件,必须对技术方案“充分公开”,即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照着公开的方案可重复的程度。这个公开还是针对所要求的权利而言,如果权利要求没有写明该方案或技术特征,那么说明书中自然就不必披露方案或特征的详细内容。
例如,新的洗涤剂配方可提高洗后织物的白度。申请专利时,配方中的两个特殊成分和特别比率,能提高去污能力。但权利要求书中不提该效果,就可以不披露。该秘密就能被公司保护起来,而配方也可获得授权。同时竞争对手无法仿照该配方,也无法获得该专利的核心技术。
这就是专利授权了,但真正最核心的技术没有披露的原因。专利会让一个公司获得技术垄断优势,同时核心技术还能通过相应的申请和撰写策略以秘密保护起来。
当然,以秘密保护技术方案有风险:第一个风险,技术外泄或关键人员流失;第二个风险,就是竞争对手从该专利中琢磨出其中的秘密并就该秘密申请专利。总之,就技术方案申请专利还是作为秘密保护,是一个策略问题,需要考虑多重因素。
观点:体现一个企业科技含量是通过专利,而专利申请既可以保护自己的技术、发明和创造,又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申请还可以获得高额的资助,还可以用来申报一系列的政府科技项目,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所以企业定期的申请专利已经是大势所趋。